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英文版

图片新闻

更多>>

华社习俗

当前位置:首页 > 宗教习俗 > 华社习俗 > 正文

广东“穿底姑婆”的葬俗

发布时间:2013-12-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摘要:姑婆,即孤婆,终生不嫁的自梳女的俗称。几个自梳女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房屋叫“姑婆屋”或“孤婆屋”。自梳女的行为要受族规约束,不得随便接近男子,更不得与男子有私情。凡被指为做出伤风败俗事的自梳女,就被称...

 

广东穿底姑婆的葬俗

 

  姑婆,即孤婆,终生不嫁的自梳女的俗称。几个自梳女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房屋叫“姑婆屋”或“孤婆屋”。自梳女的行为要受族规约束,不得随便接近男子,更不得与男子有私情。凡被指为做出伤风败俗事的自梳女,就被称为“穿底姑婆”。

  村中出了穿底姑婆,族长和祠堂司理就抬着猪笼到该女子的娘家,要她的父母交出女儿,然后五花大绑,装入猪笼,抬到祠堂前,敲响铜锣,齐集族人,当众宣布“罪状”后,抬着猪笼至河边,绑上大石块,丢入水中淹死,称之为“浸猪笼”。如果父母不忍心女儿惨死,把自梳女藏起来的话,则这些父母就被认为违反族规,死后不得葬在族中人的山地,神主牌不得放进祠堂,子侄不得为其买水(葬俗的一种仪式)和尽孝。

    被浸猪笼的自梳女,尸体不得进村,不得用棺木殓,不得土葬,父母、兄弟姐妹及族人都不得送葬,否则开除出族,只能由“孤婆屋”的姐妹在村外用一块床板放尸体,一张草席撕成两半,一半盖尸,一半遮挡太阳。姐妹们抬着尸体绕村三周,表示感谢天、地、父母养育之恩,然后将尸体抬到河边丢下水。因此,自梳女中流传着一首歌谣:“勤力女,无棺材,死后无人抬,一只床板半张席,姐妹帮手丢落海”。

 

 

匿名网友 于 2014-10-22 19:00:06 评论道:
优美的岭南
共1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
机构介绍   |    联系我们   |    使用手册   |    友情链接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办  |  广州历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  | 【粤ICP备xx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