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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华团组织的困局与展望
(1)华团之界定
华人注册社团(简称华团)是基於共同宗旨(包括地缘、血缘、业缘性原则或利益)而建立起来的传统性或非传统性组织。根据马来西亚的社团法令,凡足够7名成员,便可向社团注册局申请成立社团。现行的社团法令制定於1966年,它是统一马来西亚半岛的1949年社团法令、沙巴的1961年社团法令及砂劳越的1957年社团法令而制定的。
在活动内容上,华人社团在各个历史时期已作出不同程度上的调整,以适应本土环境及会员的具体需要,包括社会、经济、文教及宗教等方面的需要。尤其是独立後的华人社团基本上扮演着极重要的社会组织及公民团体的角色,其本质基本上是互相性和同类相聚的公民自愿团体。在实际操作上,华团属於民间性、非盈利性的社会组织。由於今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华团类型和分工愈分愈细,目前华团的成员并非为了谋生而加入社团,而是通过组织获得他们仅靠自己或工作单元所无法满足的需要(包括文化认同、乡谊联系、会员利益、商业联系等)。华团虽也参与社会及公益事务,但它基本上是以会员为主要服务对象。至於非传统性的新型团体,更通过集合组织外资源与力量,以社会为其主要服务对象。
华团在宗旨和组织方面有别於政党,不能过於强调政治性的课题,或直接参与政党工作,但在利益表达方面,华团仍可扮演“试图影响政府决定”的角色。华团作为民间的组织,在公民参政方面(虽不参选),由於利益和权力的独立性,可以是一个重要“压力集团”,但不应因而被视为与政府对抗。另一方面,华团也可以通过与政府的“合作活动”推展联系,目的仍然在於影响政府。(注1)
(2)华团组织现况
我国社团注册局目前把注册社团分为13类,即(1)宗教团体;(2)社会福利团体;(3)联谊与休闲团体;(4)妇女团体;(5)文化团体;(6)互助团体;(7)商业团体;(8)体育团体;(9)青年团体;(10)教育团体;(11)政党;(12)职业团体及(13)一般性团体。
截至2001年6月的社团注册局数据显示,全国总共有3万2千269个各族注册社团,其中华人社团的数目是7276个,详细资料如下:
社团类别 | 不包括分会之各族社团总数(截至2001年6月) | 华团数目(截至28/6/2001) | 华团在各族社团中所占百份比 |
(1)宗教(包括佛教及华人民间宗教组织) | 5381 | 3351 | 62.27% |
(2)社会福利(包括会馆、宗祠、老人院、义山组织、道德会、福利会等) | 3441 | 1754 | 50.97% |
(3)联谊与休闲 | 4500 | 518 | 11.51% |
(4)妇女 | 187 | 32 | 17.11% |
(5)文化(包括武术团体、舞蹈/音乐 /合唱团体、龙狮 团、文学及文化团 体) | 1282 | 246 | 19.19% |
(6)互助性 | 2081 | 187 | 8.99% |
(7)商业(包括华人各类商业公会 | 2707 | 436 | 16.11% |
(8)体育 | 3316 | 85 | 2.56% |
(9)青年 | 2593 | 25 | 0.96% |
(10)教育 | 272 | 22 | 8.09% |
(11)政治(即政党) | 36 | 1 | 2.78% |
(12)职业(包括行业公会) | 598 | 84 | 14.05% |
(13)其他(包括校友会、国际友好协会) | 5875 | 535 | 9.11% |
32269 | 7276 |
除了政党外,其他12类华团皆奉行“超越政党,但不超越政治”的行事原则,鼓励会员关心政治,会员的政党背景不影响其在华团内的工作地位,惟严禁会员把政党政治带入华团。
华团的数目虽然高达7276个,但主要华团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以下6大系统:
(1)处核心领导地位的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其成员包括13州中华大会堂或华团联合会;
(2)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商联会),其成员包括全国各地的中华工商总会;
(3)董教总,其成员包括全国各地的华校董事联合会及华校教师公会;
(4)宗乡组织联合会,包括数10个地缘性组织联合会及血缘性组织联合会;
(5)学缘性组织联合会,包括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马来亚大学中文系毕业生协会及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及
(6)全国性文化、青年、宗教等组织(包括马来西亚华人文化协
会、佛青、青运、青团运、乡联青、佛总、道总等)。(注4)
华团虽然有12类之多(政党除外),而且活动性质各有重点,但基本上都扮演着多重角色,包括:
(1)团结会员及表达会员心声;
(2)配合主要华团、共同推展相关重要业务;
(3)关注华人文化教育及社会经济事务;
(4)超越族群,促进民族交流。在宝践上,各类社团所发挥的作用则有程度上之差别。
(3)华团组织的困局
3.1 华团的互动与协作
我国较活跃的华团大概不超过2000个,而前述的6大类主要华团的数目则不超过200个。在主要华团之中,又以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马来西亚中华工商联合会(商联会)、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及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合称董教总)3个全国性组织最具代表性。
由於缺乏一个被公认为代表全部华团的总机构,国内华团在民族凝聚力方面尚未臻理想。究其主因,至少有以下几点:
主观因素:(1)缺乏策略性结盟与合作之思考与机制。(2)即使有这方面的认知,但个人恩怨及不顾大局的个人情绪,使华团之策略性结盟难以达成。(3)领导人山头主义思想积习难改。
客观因素:(1)个别华团系统林立。(2)统一机构不易成立之历史因由。(3)由於客观环境因素,历史上华团总机构之筹组努力未获成功。新时期华团总机构尚有待筹组与批准成立。(注5)
在目前的华团领导机构中,华总是一个综合性华团组织,活动内容涵盖社经文教等各领域、其州级会员团体(中华大会堂或华团联合会)的成员已包括州内的中华总商会、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华校教师公会、宗乡组织等等。商联会及董教总的主要会务领域则分别为工商业和华文教育。在华人社会的重大课题上(包括工商业、华文教育、文化社会课题等),这3个领导机构理应互动协作,进而配合华基政党,谋求华社的应有权益。然而实际情况是缺乏协商机制,以致双赢或多赢的局面难以达成,因此无法凝聚更大力量,在重大课题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何谓协商?协商即在总方向与原则不变的情况下,没有任何一方的全部主张获得接纳。重要的是必须具有策略性协作的眼光和意愿。
从理论上来说,华团工作的前提是华社与国家利益高於党团与个人利益,而维护华裔民族权益的工作实际上是维护民主人权工作的一部份,随着国内外新形势的出现,配合我国要发展为先进国之宏愿,争取政府政策更加开放的努力更须加强。华社各方没有理由愿意看到对抗局面的出现。在现实中,如何进行全面或局部合作以及维持良好关系是各华团的领袖处事智慧的考验。过於偏激的主张和缺乏信任的指责往往把华团之间开始的合作关系转变成不必要的对抗或敌对关系。
各华团的领导人若没有团结更多人一起工作的认识和有更宽容的心胸去正确处理华团之间的关系,华社共同事业的进程肯定会因种种“内耗”而受到影响,甚麽时候华团之间较少纠纷,华社的共同事业便能跃前一大步,这是不争的事实。
华团之间出现纷争而形成华社的“内耗”,其主因是某些华团领导人不能容忍不同的政见及过於突出意识形态上的分歧。纷争中的双方,甚至多方僵持不下,结果不能求同存异,让关系继续恶化。华团领导人在意见分歧时轻易摊牌决裂,而不愿选择需要更多耐心与努力去进行协商的做法,最终受损害的是整体华社。
在这种各持己见的情况下,华团之间看不到彼此任何的共同点,结果是在实际社经文教建设工作上并未取得更大建树。整体而言,在主要华团未能有效寻求共识与真诚合作的情况下,华社缺乏中心凝聚力去提昇本族的社经文教地位及落实更多的建设项目,更谈不上积极促进华社去配合跨越种族界限的社会运动(例如环保运动、监督地方政务运动、提昇国民生活素质运动等)。以文化为例,华团便缺乏凝聚力去作出较全面的文化规划,例如设立集方言群历史文化於一堂的华人历史文化馆以各领域重点计划来说,华团集合资源搞联办工作的例子亦不多。
虽然华团的多元发展趋向与统合的目标并非绝对对立,但华团之间缺乏密切横向联系与合作是急待改善的。以同一方言群集团内的乡团联合会来说,集合资源联合办活动的联合会并不多,以致不少活动重叠及绩效不大。在福建帮中,永春会馆联合会、龙岩会馆联合会、安溪会馆联合会、南安会馆联合会、福州社团联合会、晋江社团联合会等联合会单位甚少集合资源联办重点活动项目。同样的,在客家帮中,嘉属会馆联合会、半岛惠州属团体联合会、大埔社团联合会、河婆同乡联合会及增龙总会之间亦甚少横向之联系与合作;在广帮联合会之间,包括广东会馆联合会、广西总会、番禺会馆联合会、中山会馆联合会、古冈州六邑联合会、高州总会、台山会馆联合会、三水会馆联合会及南海会馆联合会之间也一样缺乏较多的横向联系与合作。(注6)
各州中华大会堂的设立是朝向华团横向联系与统合的努力,但全权代表机构还是无法形成。当前的局面是中华大会堂代表华裔文化力量,董教总代表华文教育,商联会代表华人经济利益(注7),他们之间同样面对横向联系与合作不足的问题。
华社不能集合有限资源来发展共同事业的现象不只发生在华团之间,也发生在知识份子之间。当知识份子过於陷入意识形态的论争,并介入各华团之间的纷争时,其结果往往无助於纷争之缓和或解决,而华社在各领域的建设工作亦难以交出较好的成绩。
当华社内部的纷争无法避免时,从另一种角度来看,只要顾及民主程序,那麽“多元并立、尽力避免内耗”不失为“解决”之道。
3.2 文化工作重视不足
文化的定义很多,本文采用的“文化”一词是指社会里精神财富的积累,通过物质媒介(如出版物、艺术品、文教馆、文史资料室、历史文物馆、文化研究室、艺术中心等)传诸後世,以提昇人们的生活品质。
文化建设包括硬体建设和软体建设,但在性质上主要属於精神建设。
华团是华人社会的重要支柱,也向来被认为是华人社会文化建设工作的主力。由於华社/华团优先发展教育工作,导致在较细致的文化工作方面重视不足。
由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华总)主催,各州中华大会堂轮值主办的全国华人文化节自1984年起已进行了15届,对发扬华人文化可说不遗余力,在很多方面也有需要改进。1994年雪兰莪中华大会堂趁主办第11届全国华人文化节时,召开了一个以“前路的探索”为主题的“迈向21世纪的马来西亚华人文化研讨会”,对文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其中针对今後华人文化节在加强文化建设与文化交流方面的建议如下:
(1)集合全国华人舞蹈节、歌乐节、国庆戏剧节、全国华乐比赛、舞狮、舞龙、武术等优秀节目作综合性演出,并与当地团体进行观摩
、交流。
(2)动员州内各县区华团配合中秋节举办文化活动,并尽量使之普及到社会基层。
(3)邀请友族同胞出席文化节、友族团体呈献节目,以促进文化交流,加强民族亲善与团结。
(4)举办文化专题研讨会,对文化领域的课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文化建设的建议或方案。
(5)与各华文报配合,整理并出版当地华人史料。
华社的“文化水平”如何?我们可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测知:
(1)社群中组成份子(包括作为华人文化事业推动者的华团领袖及从事实际文化工作的知识份子和文化人)的知识能力、提昇努力及交出来的成绩单。
(2)学习风气、阅读风气和出版事业的建立与发展。
(3)传承机构的设立,包括文教馆、文史中心、历史民俗馆、文化研究室等等。
文化建设工作当然不仅限於上述有关方面,还有文化理论、文化专题的研究(包括宗教、医药、哲学、文学、历史等领域)以及华人地方史的整理工作。在各项华人文化研究的基础上,华社才能加强与友族进行文化交流的深度与广度。
1997年华总与各主要华团完成《全国华团文化工作总网领》的拟定工作,在行动网领方面,提出了对华团文化工作的建议。各华团受促请在较细致的文化项目方面多加努力。
华社资源有限,因此有必要结合华团、报界、文化学术界等各方的力量来推动文化建设项目。例如华人地方史料的整理与撰写建议在很多年前已被提出来,但由於没有具体的落实计划而未能推展。近期另一项华人历史文物资料调查计划则由於经费问题等种种因素而进展缓慢。笔者认为这项工作的负责单位应邀请东马和西马的各大华文报参与,并要求各报的地方记者发掘华人在各地的开发史。(注8)
中小学华裔子弟的文化历史辅助读物亦应受到更大的关注。华社应主动与报馆、学校,企业联手提昇社会的文化环境,包括阅读风气的倡导、文艺青年的培训、爱心社会等价值观的发扬,并壮大文化工作的队伍,使国民具有更高的文化素质。
於1985年设立的华社资料研究中心到了1993年注册为独立机构。由於组织、人力及财力因素,其运作受到一定的局限。基本上,作为学术机构及在一些课题上提供策略性建议这两大任务可并行不悖。华团应给予更大的关心和资助。另一方面,华团亦须善用各大学学术人员有关华社的研究成果,以便掌握各项相关论据与
数据,为争取华社权益服务。
华团对学术及一般华族研究工作关心不足,包括各方言群本身的研究。单靠一个华社研究中心去承担所有研究工作是不实际的,也是不公平的。华团奖助研究计划的建议有待更多华团之关心与回应。
3.3 各民族交流互动工作不足
在我国多元文化的社会中,华团除了发展本身的业务外,有必要与其他社团(包括友族团体)进行联系,并促进交流。例如华团中懂得国文及英文的人士可协助开办以国语或英语来介绍华人文化的讲座或华文班,以促进文化交流。华团也应派出代表出席由其他社团举办的研讨会、交流会及活动项目,以促进彼此的了解,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为社会正义与美好的生活素质而奋斗。
一个全国性华团组织领袖告诉我,由於华社权益不断受到冲击,华团的大部份时间花在维护权益的工作上,他坦承在与友族建立联系与交流方面未积极行动。虽然这是客观因素问题,但他希望这方面的交流工作应加以推动。
从1995年起在马来亚大学开展的“回儒思想对话”国际交流会是令人鼓舞的开端,可惜在举行两届交流会後,第3次的交流会因不可预见的人事因素而胎死腹中。至今由官方或半官方推动的各族文化交流会或宗教对话可说不多。
华团在各族文化交流的步伐上仍然相当被动,1986年成立的马来西亚翻译与创作协会可扮演桥梁作用,与主要华团配合,共同加强各族的文化交流与互动。
(4)期许与展望
华团是华社的主干,华社的文教社经等重要领域的事业有赖这些华团领袖兼商人领导层去扮演推动者的角色,并结合知识份子和专业人才的力量,才能有好的成效。这两批人若结合不好,华社很多领域内的重要事业便不能做好。
进入21世纪的华团仍将扮演其重要的多重功能,而不会趋向式微。在华人的文化认同及宗教方面,华团的角色肯定吃重。华团的国际化更刺激了组织结构与活动内容,配合本国及区域的发展,不断自我更新提昇。例如,华团品管系统之理念已推介到华团之运作中,因此领导人必须提昇领导素质,以面对时代的挑战。
我国的主要华团有必要加强横向联系,经常举行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以便针对华社及国家的重大课题,谋求共识。
这方面的工作乃当前急务,至於有关建议华总扩大组织,以容纳全国性的华团组织一事可加以研究。在无法统合的情况下,华团在某一领域方面多元发展,分途并进应被视为客观事实。
全国主要华人社团有必要推展方言群的基础研究及特项研究计划,以辅助华社研究中心人力及财力之不足(或配合华研进行相关研究计划)。
华团组织可以考虑从设立较小规模的专题资料室做起。这种“化整为零”的策略着重实际需要,分散经费负担,毕竟华社不像政府部门,有集中的行政核心和国家拨款与支援。由於有特定的目标和范围,这些专题资料室或阅览中心肯定俱备一定的落实条件。例如,我国的主要乡团应考虑成立广东资料室、客家学资料室、福建学资室、潮州学资料室和海南学资料室,以加强华人研究工作。方言群的研究任务(包括各方言群开发我国各地区的贡献)由各主要乡团单位负责进行可说责无旁贷。个别分担任务,从小做起的好处是较快取得成绩,增强信心与成就感,进而鼓励其他团体单位加入工作之行列。这些个别的文史资料单位或研究工作合起来便是华社在特项文化建设方面的总体成果,直接填补了各有关华人研究领域内空白。(注9)
另外华团组织也可与企业等单位合作,推动专题资料室的设立(如民俗资料室、华团资料室、文化资料室),以弥补有关资料之零散匮乏与不足,让找资料和从事研究的人员获得更大的方便。
为了培养文化方面的接班人,华团组织可充份善用会外资源,以培训有文化有学识的下一代。例如:(1)与国内专人、单位或学府联办文化培训班;(2)与中国、台湾、新加坡等有关机构合办青少年文化科技营。
随着我国社会更趋开放的新局面之到来,各族的团结合作与交流的步伐将在公平原则之基础上加速迈开。华团必须把各族文化交流与合作计划列进议程和行动计划中,才能配合甚至促进更开放局面的到来。
注释:
(1)刘崇汉:《马来西亚华人社团》,载《南洋学报》第53卷,新加坡,南洋学会出版,1998年12月,页185。
(2)各类社团统计数字由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提供。
(3)各类华团统计数字由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提供。
(4)刘崇汉:《马来西亚华人社团概述》,载《马来西亚华团简史》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出版,1999年1月31日,页vi-ix。
(5)齐进:《华团须勇於落实结盟策略》,载《星洲日报》《言路》版,2001年9月1日。
(6)同注(1),页199。
(7)林源德,《华团关系面面观》,1995年9月24日“新文化、新精神”研讨会上提呈之论文内观点。
(8)刘崇汉:《华社与文化建设》,载《愿景》文化季刊第一期,吉隆坡,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出版,1999年7月,页6-7。
(9)同注(8),页7。